卫生部将要求医疗机构公开各种服务收费项目
10月21日,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医疗机构应向公众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须公开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价格,并为患者提供收费查询服务。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公开的内容分为两部分,面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单位基本情况;服务信息(包括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等。向服务对象公开的内容,包括各种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收费信息;医疗机构的药品、仪器设备检查以及诊疗价格;按规定提供医疗文书等信息资料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