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的通知
黑药协发[2026]3号
关于征集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及《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黑科规〔2025〕9号)等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本会为2025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单位。为做好本年度提名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提名侯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须为化学药品、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领域的项目成果。鼓励在创新药物研发关键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转化程度高、产业化规模大、具有较高市场份额或广阔市场前景的成果;高端医学影像设备、植介入器械、医用新材料等高附加值医疗器械领域的原创性、突破性成果;体外诊断试剂、检测设备等疾病预防诊断领域的创新成果;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数字技术赋能医药研发、生产、质控、流通等环节,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成果。
2.自然科学奖提名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4年6月30日(含)前公开发表,署名第一单位应当为国内单位,代表作数量不得超过5篇;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提名项目应当于2025年6月30日(含)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项目不得包含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的成果;同一人同一年度仅可作为1个项目的前三完成人;2024年度拟奖项目或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次参评未获(拟)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再次以前三完成人身份参评的,须间隔1年。
4.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5.省科技奖被提名人须对项目作出实质性、创造性贡献,国家公职人员,以及仅从事组织管理、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技奖被提名人。
6.不得提名情形。存在下列情形的相关个人、单位不得被提名:(1)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科技伦理道德的;(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党纪规定,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的;(3)存在重大学术争议、知识产权争议且尚未形成定论的;(4)项目含有涉密信息的;(5)国家及我省规定的不予提名的其他情形。
二、侯选项目遴选方式
鉴于指标限制,保证提名项目的质量,协会将对候选项目进行遴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专家打分结果,择优产生2025年度省奖拟提名项目。
为增加透明度和便于社会监督,在筛选出提名资格的项目后,在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网站(www.hppa.cn)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5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三、征集项目填写及报送要求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请在附件1-4中提取对应奖项的申报书)是奖项提名的主要评审依据,请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填写要求》(附件5)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
报送材料分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含主件、附件部分,主件部分为WORD文档),均以“项目名称+第一完成单位”命名,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含一份盖红色印章的原件)装订成册,报送至协会秘书处。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截至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312262;联系人:董春悦
电子邮箱:707684390@qq.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E座2304室
附件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2:《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5:《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填写要求》
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