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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将药品受理、审评、审批权进行分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药监部门的相关职责分工重新调整,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三项职能权力进行了分离和制约。一种药品想取得相关销售资格,要经过公开受理,药检所等部门审评,和相关药品许可司核实后才能上市销售,这种三项职能权利分离的目的是为了改变过去药品受理、审评、审批混乱的情况,更好地对三项职能进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