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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动会在哈尔滨召开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动会在哈尔滨召开
2016年1月28日,由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组织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动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协会会长张建平、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张秋生及来自省内50余家制药企业分管研发或技术的负责人。
会议由张建平会长主持。张秋生副所长从工作背景、意义、目标、工作路径、步骤、策略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工作情况。张秋生副所长在介绍中强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对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化学药品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到期未通过评价的,将注销药品批准文号。对2007年以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品和2007年以后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在3年内仍未通过评价的,亦注销药品批准文号。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社保部门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企业的技术改造给予支持。同一品种达到3家以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在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评价的品种。
张建平会长作了会议总结,重点分析了我省医药工业企业面临的形势和困难。他说,这项工作企业需要支出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对企业的冲击较大。我们要高度重视,希望企业积极参与,有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做研究,大家集思广益,共同努力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