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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建立医务人员医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规定,考评范围包括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三个步骤,每年进行一次。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同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