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近300家药店承诺“十二不”
近日,南京市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联合南京国盛连锁药店、南京医药百信药房、南京先声连锁药店、南京金陵大药房、南京虹苑药房、南京虹宇药房六家单位联合发出倡议,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向社会作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优质经营的承诺,并做到“十二不”。
“十二不”内容是: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不从无资质证明文件和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手中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不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不采用违法手段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不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不为违法者提供票据或存储药品;不降低许可证核定或GSP认证时已达到的标准;不出租或转让柜台;不为药品、医疗器械或非药品作虚假宣传;不进行任何方式虚假让利;不误导、欺骗消费者。
这六家单位作为倡议发起单位,将在其下属的近300家零售药店店堂张贴倡议书,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