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349个剂型药品调价 45%药品降价 平均降
10月14日从黑龙江省物价局获悉,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黑龙江省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调整后的价格从10月22日起执行。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据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在本次调整价格后,国家通知未列的同种药品其他剂型或规格品(剂型仅指国家基本药物规定的剂型),暂由各医疗机构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核定临时零售指导价格,并从2009年10月22日起执行,同时报所在市(地)价格主管部门。各市(地)价格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转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将另行发文补充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药品差比价规则中没有规定的,应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重新核定零售指导价格后方可销售。
同时,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低于国家通知所列零售指导价格的,不得上调;中标药品零售价格高于国家通知所列零售指导价格的,按零售指导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