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中药注
为全面提高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国家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做到:
一、全面开展生产及质量控制环节的风险排查,切实控制中药注射剂安全隐患
为提高中药注射剂的生产及质量控制水平,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必须对照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质量控制要点》,全面排查本企业在药品生产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风险,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安全风险,提高产品质量。要强化对原辅料供应商的审计,加强对制剂稳定性、产品批间一致性的研究工作,要特别注意对热原、无菌和无效高分子物质控制的自我检查,并开展关键工艺的验证工作,保证产品质量。企业经自查不能控制产品质量风险的,应立即主动停产,或主动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自查结束后,应将自查整改结果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对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和质量投诉,要及时分析调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主动召回,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尽快完善药品说明书的用法、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配伍禁忌等项内容,指导临床合理用药,降低临床使用风险。
二、组织综合评价,保证中药注射剂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应对照国家局组织制定的《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基本技术要求》,主动开展研究工作。国家局根据中药注射剂的生产状况、临床使用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药品标准、药品抽验结果等情况,分类进行再评价。
三、加快中药注射剂标准提高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积极研究原料药、中间体和制剂的质量标准,提高企业内控标准,保证产品批间的一致性。生产企业要积极开展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的研究工作,提高药品标准,确保中药注射剂产品质量。对于多家生产的同一中药注射剂,鼓励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和行业协会联合开展研究,共同提高产品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