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医改:基本药物制度遏制药价虚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我国将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意见》提出,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基本药物是指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其价格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得起的药品。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的医改中,就曾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多年来始终停留在出台目录的初始阶段,未建立涉及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个环节的完整体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说,国外很多国家都建有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这一制度旨在降低费用,是保证老百姓有药可用,用得起药,能合理用药的手段。
以前我国有医保药物目录,没提出过基本药物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基本"是动态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内涵也会有变化。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312种西药可以治疗80%以上的疾病。我国正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估计将有数百种,其中包括中药。
我国有6000多家制药企业,美国也就10多家。我国药厂低水平竞争问题严重,生产、流通不规范,是造成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医保药物将实行统一招标、配送,将规范药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