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公布,该目录已经于2012年9月2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9号同时废止。
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2012年版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2009年旧版目录中化药和生物药共205个品种,中成药102个品种,共计307个品种)。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世界卫生组织现行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并坚持中西药并重。
2009年8月,国家基本药物制正式启动实施。2009年版目录药品的配备使用结合零差率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和建立基层运行新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2009年版目录主要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品种较少,基层普遍反映不够用,较大医院很少使用;缺少妇儿、肿瘤等科用药,地方增补药品不规范;药品剂型规格宽泛,不利于招标带量采购。2012年版目录是以2009年的目录为基础,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在数量上与目前基层实际使用数量相衔接,参考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能力。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实施基本药物制的基础和龙头。2012年版目录发布后,还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主要是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码全程质量监管,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合理确定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加强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宣传和培训,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
按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动、政府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基层和二三级医院联动的工作思路,当前,要不断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目前,围绕实施2012年版目录,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遴选、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定价、报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是一个复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需要多部门的密切协调合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希望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科学引导,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正确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