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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龙江”为“诚信医药”搭台

 
——省诚信办发函委托协会相关职能
    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有效推进全省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医药行业在“诚信龙江”建设中的作用,于2008年3月13日向省医药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委托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承办省诚信办相关工作的函”。
    函中委托协会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本行业贯彻实施“诚信龙江”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2、在开展行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基础上,负责筛选推荐优秀诚信企业参加“省诚信示范企业”联评;3、与省诚信办下设的省诚信建设促进会联合开展行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对获得荣誉称号的诚信企业共同命名,并予以宣传表彰;4、将协会作为“诚信龙江建设联合共建单位”,并将医药行业诚信信息纳入省诚信办的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