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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

 
 
(草    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医药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     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德治国”方针为指导,以建立全行业的诚信环境、形成规范的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目的,以提高企业和各级各类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创造企业发展良好信用环境为重点,逐步建立起全行业的信用征集、信用评价、诚信褒扬、失信惩戒等机制,为实现行业诚信建设目标和我省医药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二、工作原则
    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化自律并重的原则;坚持促进信用企业发展和加强信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从2008年起至2010年底,全省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力争达到:1、全省医药行业征信体系建立并比较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基本形成;2、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建立,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动态管理;3、全省医药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发布、查询等项服务全面展开,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4、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初步形成,逐步开展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查询服务工作;5、建立并实施了诚信企业评比、表彰和失信企业惩戒机制;6、省医药行业协会自身诚信建设率先垂范,得到了省内各界和广大会员单位及全国各省、市同行的认可。
    四、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从2008年初至2008年底。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及有关副会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协会秘书处承担。
    (二)、开展基础工作
    1、建立我省医药行业诚信建设征信机制。信用征集对象先行确定省医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的医药工、商企业。征集信息对象包括:企业信息、企业法人代表信息、部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信息、企业内失信和劣迹人员信息。基础信息来源自企业及药监、工商、税务、银行、技术监督等部门。
    2、建立企业及相关人员诚信档案。建档范围以先行信用征集对象为主。并逐步完善档案动态管理措施。
    3、建立诚信企业评定和失信企业及从业人员惩戒机制。根据我省医药企业特点,制定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并启动评选工作,先行启动医药工、商企业的评定;制定失信企业和失信从业人员惩戒办法,并逐步落实惩戒措施。
    (三)、建立工作网络。由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办公室牵头,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企业人资部长为第一联络人,形成纵横联结、协调互动的工作网络。由企业完成各类基本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等工作;由诚信建设工作办公室进行综合归纳并建立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初步档案。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从2009年初至2009年底。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企业综合信息档案,评定企业诚信等级。协调药监、工商、物价、税务、质监、银行、海关、诚信办等相关部门,求得支持与配合,全方位采集企业信息,并与这些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监督、协同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标准,确定企业诚信等级。
    (二)、开展信用信息咨询服务。在全省医药行业征信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信用档案管理、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等项工作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建立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面向省医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会员单位需要,为其提供企业和从业人员相关信用信息。并利用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网站,在规定人员范围内开通查询渠道。
    (三)强化自我约束机制,适时出台自律性规范文件。主要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则》、《医药行业部分岗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诚信准则惩戒条例》、《严重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典型案件曝光工作规则》等。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从2010年初至2010年底,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全省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科学管理机制。实现对全省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动态管理;对诚信企业、失信企业、失信从业人员跟踪管理;对全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失信企业惩戒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建立全省医药行业信用信息查询、发布系统。建立公开、便利的会员单位查询渠道;满足非会员单位和省内外其他单位信用信息服务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在协会网站上发布全省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信息。
    (三)、促进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意识、自律能力增强,全省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效果显著,省内医药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明显好转。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协同推进。
    为使诚信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和取得实效,行业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及企业要三位一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推进。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诚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对重大事项、突发事项及时研究和处理,确保各个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办公室承担全省医药行业诚信建设日常性工作,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协调各方工作关系,指导企业开展工作;企业是行业诚信建设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把诚信建设纳入重要日程,提高全员诚信意识,自觉履行诚信公约,落实行业诚信办公室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作好各项基础工作。
    (二)、落实投入、保证实施
    搭建全省便捷、有效的信用信息平台,是实现全省医药行业各类信用信息查询和发布的前提,因此需要在技术和设施上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设施和技术条件的基础上,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多方筹措、合力共建的原则,力争少花钱或不花钱,按照工作步骤,适时完成信用信息平台的搭建、开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