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体系支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还要明确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关于医疗服务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技术适宜、运转有序,包括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各类医院在内的医疗服务体系。《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关于医疗保障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药产业、提高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集中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执业药师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