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基本药物将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
从明年3月31日起,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均应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
5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按照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而凡生产和经营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利用现代化手段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