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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局切实提高药品不良监测工作质量
为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医药从业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方面的业务水平,促进公众 用药安全有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了药品不良反应发现率和上报质量,确保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制度的真正作用,实现了药 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预警”功能,预防和避免了更多的患者发生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一是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宣传。强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有法可依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既是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义不容辞的义务,又能够有效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防止药害事件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改变报告人认识上的误区。树立报告人积极主动报告的态度,改变报告人认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我无关以及担心引起医疗纠纷的错误认识。
三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邀请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专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级以上医院主管院长、药品生 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连锁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共计50余人,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基层单位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的责 任和义务、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流程,逐项指导了报表的填写,并采取上机操作方式,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进行强化培训,提高参会人员对做好药品 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率和上报率,提高了报告的质量水平。
四是畅通网络渠道。大力延伸和完善ADR监测网络,特别是向基层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延伸,强化基层用药单位ADR报告工作,着力提高网络覆盖面,目前已上报17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质量和数量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