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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突出“一二三”工作法 推进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为深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突出“一二三”工作法,大力推进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建设,全面开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努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行政机关。
一是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监管。制定本地区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环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将配送企业储存、配送条件和基层医疗机构药 品采购渠道、储存条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都 实施处罚。
二是抓好两个专项。一是开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专项检查,尤其是严格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二是开展中药饮片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 中药饮片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经营企业是否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医疗机构如加工少量自用特殊规格饮片,应将品种、数量、加工理由和特殊性等情 况向所在地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在已经检查的5家批发企业、13家医疗机构的情况看,未发现以上问题,都能够提供合法的票据。
三是 强化三方面工作。强化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对GSP认证合格后24个月内的经营企业,开展一次跟踪检查;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承担所辖地 药品零售单体药店跟踪检查工作,对于新开办药店和变更后需要认证的,都同时下达限期认证的通知,30日内不提出认证的依法查处,确保应该认证的企业按期限 申报认证;强化高风险品种的经营监管,结合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检查,定期检查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企业经营 行为和制度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