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2011-2012年度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及黑龙江省诚信药店的通知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协会:
全省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方案》和《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黑药协联发[2011]1号)、《关于开展黑龙江省诚信药店评选活动的通知》(黑药协联发[2011]3号)文件的精神,按照“诚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选一次”的规定,今年是申报评选之年。现将申报、推荐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行业协会,要向辖区涉药企业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组织医药工商企业积极申报、参与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要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参与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对于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和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指导企业按照诚信企业、诚信示范企业、诚信药店的必备条件和具体内容进行自我考核、自我评价,把申报、推荐过程变成不断完善、促进诚信建设工作提高的过程。
二、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次申报、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受理辖区内诚信企业申报工作;要认真把关、严谨负责地推荐各层次诚信企业,为真正树立起辖区和我省过硬的典型做过细工作;要注意发挥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七台河市、鹤岗市医药行业协会积极性,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名称:
1、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
2、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
3、黑龙江省诚信药店
(二)申报依据:
申报中所涉及不同层次的诚信企业,主要依据以下文件精神:
1、《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黑药协联发[2011]1号)
2、《关于开展黑龙江省诚信药店评选活动的通知》(黑药协联发[2011]3号)
3、《关于申报、推荐2013年度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的通知》(黑诚信办发[2013]11号)
(以上相关文件,可通过省医药行业协会网站(www.hppa.cn)公告通告栏下载)
(三)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1、申报企业参照申报条件,在自我考核、自我评价基础上,认为符合标准,自愿申请并如实填报申报表中各事项及随表提交的资料复印件。
2、申报省诚信示范企业必须与申报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同时进行。需同时填写两份申请表及随表复印件。
3、申报表要加盖本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要纸质、电子版同时上报。
4、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受理、审查、把关,推荐并加盖公章后,汇总统一报送至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5、黑龙江省诚信药店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完全遵循黑药协联发【2011】3号文件进行。
四、时间要求
1、诚信企业及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时间:2013年5月5日至2013年6月5日结束;
企业申报:5月底之前结束;
地市局推荐上报:6月5日前结束;
协会、省诚信办、省药监局初评:6月10日前结束并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2、黑龙江省诚信药店申报时间:2013年5月5日至2013年7月底。7月31日前,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将辖区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省医药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黑药协联发[2011]1号).doc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诚信药店评选活动的通知黑药协联发([2011]3号).doc
关于申报、推荐2013年度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的通知.doc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