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医药企业开拓国际新兴市场暨东盟、
各有关单位:
2010年以来,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得到较快增长,与我国双边经贸合作不断加深,国内医药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市场多元化取得明显成效。东盟、俄罗斯、印度等各国作为新兴市场的重点区域,已成为我国医药行业的主要贸易伙伴,如何更好开拓新兴医药市场已经成为许多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更好地引导各地方主管部门、医药企业充分了解东盟、俄罗斯、印度医药市场情况,了解各国的出口环境和要求,掌握各国市场开拓的操作实务,提高我国医药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的能力,指导企业更加有效务实地开展对各国的产品出口及投资合作,从而进一步扩大我国医药产业在新兴医药市场的占有率,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医药企业开拓国际新兴市场暨东盟、俄罗斯、印度各国市场说明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说明会学习内容
(一)东盟市场介绍与分析
1、中国—东盟关于医药出口东盟各国降税解读
2、东盟各国医药行业市场情况分析
3、东盟各国的药政管理与准入制度
4、我国医药产业对东盟的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
5、医药企业如何更好的在东盟国家进行投资合作
6、东盟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等重点国别市场介绍
7、开拓东盟重点国别市场的经验介绍
(二)俄罗斯市场介绍与分析
1、俄罗斯医药市场情况介绍
2、中俄医药贸易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3、俄罗斯医药的准入政策分析
4、俄罗斯医药行业产品与商标注册问题解析
5、开拓俄罗斯市场主要方式分析
6、开拓俄罗斯市场风险与防范措施
(三)印度市场介绍与分析
1、印度医药市场情况介绍
2、中印医药贸易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3、印度医药市场的准入政策分析
4、印度医药行业产品与商标注册问题解析
5、开拓印度市场主要方式分析
6、开拓印度市场风险与防范措施
二、拟邀专家
届时邀请商务部国际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单位相关领导及专家。
三、参加人员
各级政府主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地方相关行业性组织、从事医药、医疗器械生产、贸易等相关企业。
四、费用
培训费1980元/人(含会务、授课、光盘、资料、场租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16日—18日(16日全天报到) 北京市
六、报名方式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于开班前10日内向代表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日程等事宜。
(一)会务组
会务组电话/传真:010-51638128
联系人:周伟东 134 3982 6363
(二)商务部培训中心
电 话:010-69759898转3209
网 址:pxzx.mofcom.gov.cn
联系人:刘玲 叶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