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联合行动协
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
2010年6月21日,省医药行业协会通过网站下发了《关于成立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联合行动工作机构并对其组成人员征询意见的通知》。在征询意见期间,协会收到相关企业对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表示认同的反馈意见,至6月25日公示期满,未接到不同意见。为此,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产生符合民主程序,从即日起正式成立并履行其职责。
协调小组
组长:陈淑兰(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
副组长:
吴志军(哈药集团副总、哈制药总厂厂长)
关彦斌(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成员:
方同华(黑龙江省珍宝岛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占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峰(哈药集团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秦剑飞(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东旭(哈尔滨誉衡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祥成(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国辉(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桂芬(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
副主任:
安 伟(哈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关成山(哈三联药业副总)
成员:
马杰(哈制药总厂副厂长)
陈晓华(黑龙江葵花药业副总)
曾向东(黑龙江省珍宝岛制药有限公司副总)
王英新(哈药集团中药有限公司副总)
郭忠军(哈尔滨誉衡药业生产部长)
李炳玉(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刘诗军(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设备部长)
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
1、讨论制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联合行动方案;
2、决策联合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3、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
1、代表协调小组接受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参与联合行动申请:
2、搜集和汇总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相关材料和意见;
3、代表协调小组接待并审查拟合作经销商资质等相关材料:
4、提出和组织对经销商进行竞选、筛查、选择等相关事项的形式、方法和原则;
5、代表参与联合行动企业利益与经销商进行谈判;
6、及时汇总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认真做好上传下达;
7、做好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以上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