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1年课题的申报指南已经发布,将主要启动部分新增课题,主要采取“公布指南、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组织实施。请按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科技厅社发处联系电话:82628292、82603925
附件:1、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2011年课题申报指南1.doc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2.doc
3、课题申报书基本情况简表(1-3)3.xls
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