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进步奖的
各会员单位:
各医药工商企业、涉药科研院所、大专院校:
2009年度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进步奖开始申报,申报的重点仍然是自主创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重大工程项目攻关、技术更新改造等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为做好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评审等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项目必须是经省、市(地级市)相关有资质部门鉴定的成果。并符合《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及《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申报受奖限额人数为:一等奖不超过11人;二等奖不超过9人;三等奖不超过7人。
三、申报项目推荐部门除本单位外,须经区级以上科技、经济主管部门推荐盖章(省医药行业协会绥化代表处对绥化市所属企业具有同等推荐资格)。
四、项目经济效益认定,须经本单位财务部门确认、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五、申报材料附件中相关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新药证书、获奖证书等,除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外,须原件送审。
六、凡申报项目必须严格按《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填写上报。
七、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一式十份文字版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0号地王大厦1504室
联系人:王桂芬、董春悦
联系电话:(0451)85980030、(0451)85980039
以上特此通知。
附件:
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200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