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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作为近3次参与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行业协会,具有提名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资格。为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项目,并就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基本条件
1.征集的候选项目须为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领域的项目成果,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创新药物研发、关键技术创新、产业化技术改造等重大成果;具有较高市场份额或者广阔市场前景的产品,转化程度高,产业化规模大的项目;对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2.侯选项目必须符合公开发表或应用两年以上的条件,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1年12月31日前),代表作数量不得超过5篇;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1年12月31日前)。
3.侯选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奖项评审。
4.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5.侯选项目不得含有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仍处于保密阶段的项目。
6.已获得2021年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内容,可以申报此次提名侯选项目。
二、侯选项目遴选方式
鉴于指标限制,保证提名项目的质量,协会将对候选项目进行遴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专家打分结果,择优产生2023年度省奖拟提名项目。
为增加透明度和便于社会监督,在筛选出提名资格的项目后,在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网站(www.hppa.cn)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征集项目填写及报送要求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请在附件1-4中提取对应奖项的申报书)是奖项提名的主要评审依据,请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5)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
报送材料分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含主件、附件部分,主件部分为WORD文档),均以“项目名称+第一完成单位”命名,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含一份盖红色印章的原件)装订成册,报送至协会秘书处。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截至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312262,18645044912
联系人:董春悦
电子邮箱:707684390@qq.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E座2304室
 
附件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2:《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5:《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2:《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
附件5:《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