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限定部分常用处方药最高零售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日公布了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自2007年11月15日起执行。
执行此次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包括青霉素钠、阿莫西林、头孢唑林等10类共26种规格的常用处方药,定点生产的8家企业是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制剂有限公司、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北京
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和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限价药品中,规格为80万单位(粉针)的青霉素钠,每瓶最高零售价格为0.8元;规格为250毫克、20粒装的阿莫西林胶囊每盒最高限价为3.7元;规格为500毫克的头孢唑林每瓶最高限价为1.7元。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区的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并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发现实际购销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时,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