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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代码管理制度实施在即

 
    2008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国家药品代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我国药品实施药品代码管理制度。
    一、国家药品代码的概念
    国家药品代码是指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中由计算机使用的表示特定信息的代码标识,以形式表现。应该说,药品代码的制定是实现行业信息化、提高运行和管理效率的基础性工作。
    国家药品代码由本位码、监管码和分类码等组成。既用于识别药品身份,也用于反应药监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的管理全过程。
    本位码的作用相当于对每药品发放一张身份证;监管码则根据GMP、GSP对生产和流通强制性的管理要求,对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做规范;分类码主要满足产业链上下游分类查询、统计分析等方面的需要。最终实现三码共同使用,即“三码合一”。
    二、实施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
    (一)四类药品首批入网
    2008年首批《入网药品目录》品种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即2008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将目录中已批准注册的药品生产、经营纳入实时监控,一些重点药品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这就是药品的电子标签,也是药品的身份证。
  (二)实现五大功能
  从药品监管和方便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药品监管网的建立可实现以下五大功能:
  1.使药品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至医疗机构的全过程都处在监管部门的监控之下。
  2.实时查询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库存及流向情况,遇到问题可迅速追溯和召回。
  3.信息预警。包括各企业超资质生产和经营预警;药品销售数量异常预警;药品发货与收货数量和品种核实预警,及时发现药品是否流失等。
  4.终端移动执法。药品监管和稽查人员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如网络和手机),便利地在现场适时稽查。
  5.方便消费者及时查询。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手机短信、拨打电话95001158或114、使用监管码等方式进行终端查询。消费者能获得的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药企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单;药品性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如发现问题,可与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
  由SFDA提出并推动建立的药品“电子身份证”制度,不仅能实现药品全过程监管,实际上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极大便利。企业可以利用“电子身份证”作为防伪标签,不用再投资开发和维护防伪系统;同时,方便对产品流通全过程进行管理和追溯,防止串货、换货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