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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七届七次会长(扩大)会议纪要

2017年5月14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在上海举办“第三十一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期间,召开了协会七届七次会长(扩大)会议。本次会议到会的副会长单位38家,共48位代表出席。
会议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郭云沛主持。
一、首先,郭云沛会长代表协会向参会代表报告了协会2017年1~4月重点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协会日常工作情况
1.年初协会制定了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要求协会主要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围绕行业政策变化的应变以及会员单位的诉求开展工作。
2.根据协会办公会研究决定,2017年要重点开展行业相关课题的调研工作。协会专家委员会分别于3月和4月召集相关专家杭州举行福建浙江两省医保支付和招标新政课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内化学原料药市场波动和价格变化的走势分析及解决办法课题研讨会。会后,两个课题组在组长牛正乾、王学恭组织下,分别提出课题调研方案。
3.协会办公室决定,下半年协会将与波士顿咨询公司共同合作,开展供给侧结构改革中医药行业转型升级的相关课题研究。
4.2017年第一季度,协会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共有天津儿童药业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单位加入协会。
(二)会议情况
1.2月底,协会国际化工作委员会在深圳召开会议主题为“趋势、机遇、跨越”的2017年工作会议。会议由新任国际化工作委员会轮值主任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来自全国30多家制剂国际化先导型制药企业的6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和相关研讨参观活动。本次会议后,协会发文对2016年制剂国际GMP认证企业信息进行了补充更新。
2.3月底,本协会与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在京召开了“助力药品创新开发,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研讨会。国务院医改办朱洪彪、赖诗卿、朱永峰、章志红等相关领导及二十余位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对创新药、仿制药、短缺药均提出了政策建议。
3.3月底,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构建更规范更具价值的医药行业临床学术交流体系”课题成果发布暨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研讨会。该课题是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发起,E药经理人杂志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安监司、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管中心、中国医师协会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三)促进完善相关政策
1.1月初,协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2016年12月21日发布的《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现场核查等指导原则的意见》向食药监总局提出了《关于顺利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建议》。主要建议为为应科学确定一致性工作时限。按目录的要求和进度很难完成。其理由为:基药要求时限过紧;非基药淘汰机制不合理;参比制剂确定和采集困难;临床试验资源不能有效扩充;企业缺乏足够财力支撑;关于完善政策的建议为: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实事求是客观设限;尽快解决过河的“桥”和“船”的问题,即参比制剂难以获得和临床试验基地过少;处罚企业要依法合规。
2.1月11日,国务院医改办出台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2月9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文件。两个文件发布前,本协会相关领导及专家多次参与修改和讨论,并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和建议,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部分建议得到了采纳。
3.2月中旬,我协会会同中国中药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召开由三十余家中成药生产企业代表参加的对食药监总局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座谈会。会后收集整理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四家协会共同向药监总局反馈了《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主要建议:1)征求意见稿的法律依据应予明确;2)征求意见稿应保护和保障中医药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国家品牌战略实施;3)征求意见稿缺乏实施的可行性,政策预期效果弊大于利;4)建议征求意见稿应采用“老药老办法,新药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循序渐进,逐步推行。
4.3月4日,“声音·责任”2017医药界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医药卫生行业的39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委员本人到会32人,委托出席会议的7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国务院医改办、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社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委局办相关的9个职能部门领导的应邀到会听取意见。参加座谈会的还有来自部分省市区的医药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省级医药行业协会领导,来自基层医药企业负责人、园区领导、医改专家等近200位与会者到会旁听,37家主流媒体记者到会采访报道,会议规模达320余人。
5.3月初,我协会根据部分会员建议积极向国务院医改办提出了《关于加快国产优质首仿药替代原研药工作进程,敦促各地尽快实现挂网采购的建议函》。主要建议为:1)关注国产优质首仿药的上市,尽快将其纳入医保及各省招标采购平台公开挂网采购,以早日实现临床使用;2)建议给予“推行一致性评价后开发上市并符合一致性评价研究要求的仿制药”认定等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并及时予以公示。
6.3月底,我协会向国务院医改办提出了《关于保障短缺药品供应的政策措施建议》。主要建议:1)落实“三医联动”;2)由“临床急需短缺药品协调领导机构”负责收集各省药品集中采购短缺品种信息;3)临床短缺药生产厂家应向“国家临床短缺药协调领导机构”提供短缺药生产供应信息;4)严格监测临床急需短缺药的原料药价格走势;5)对于临床急需的短缺药生产企业,由价格主管部门摸清其短缺药生产成本和出厂价格;6)建立药品临床急需短缺药信息平台;7)全面认真落实各部委己制定的各项解决临床急需的短缺药的政策措施,实行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问责制。
(四)其他
1.1月初,本协会协助中国企业联合会(注:以下简称“中企联”)完成对会员企业进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情况问卷调查。
2.1月中旬,积极邀请会员单位参与中企联开展的活动,协会转发了“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案例、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评选表彰活动通知”。
二、这次会议讨论的第二个议题是,协会为进一步完善章程制度,拟设立监事会。经会上讨论,与会代表同意增设以下条款:
本协会设监事会,由五人组成,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三)监督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协会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协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三、会议讨论的第三个议题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对会员单位的服务,协会拟与北京鑫创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药品电子监管码追溯体系的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讨论,得到与会代表支持。
四、会议讨论了医药行业当前相关热点和重点,会议要求协会会员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并反馈相关意见。
五、会议讨论了有关协会准备扩大专职人员编制,适当增加协会会费等话题,(注:普通会员会费三千元,调整至五千元,副会长单位由两万元调整至三万元),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同意。
最后,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将全力支持协会的工作。希望协会多组织企业之间的参观交流学习,并发挥协会的纽带作用,协助企业向有关部门及时反馈行业共同诉求。
协会会长郭云沛、名誉会长于明德、专家白慧良,副会长骆燮龙、牛正乾、王学恭、秘书长张红等领导出席会议。